使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重放步骤

可以使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重放个别步骤或多个步骤。

在使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重放步骤时,所播放的步骤是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选定(突出显示)的步骤,而不一定是滑块当前指向的步骤。

可以将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的步骤应用于文档中任意选定的对象。

要重放一个步骤:

要重放一系列相邻的步骤:

  1. 通过执行以下操作之一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选择步骤:
    • 从一个步骤拖动到另一个步骤。(不要拖动滑块,而只是从一个步骤的文本标签拖动到另一个步骤的文本标签。)
    • 选择第一个步骤,然后按住 Shift 键单击最后一个步骤;或者选择最后一个步骤,然后按住 Shift 键单击第一个步骤。
  2. 单击“重放”。

    这些步骤即会按顺序重放,并且一个标记为“重放步骤”的新步骤会出现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。

要重放不相邻的步骤:

  1. 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上选择一个步骤,然后按住 Control 键单击 (Windows) 或按住
    Command 键单击 (Macintosh) 其他步骤。

    也可以按住 Control 键单击或按住 Command 键单击来取消选择选定的步骤。

  2. 单击“重放”。

    选定的步骤即会按顺序重放,并且一个标记为“重放步骤”的新步骤会出现在“历史记录”面板中。